美国FDA食品标签要求
美国关于食品标签的法规主要有两个:The Federal Food, Drug, and Cosmetic Act (FD&C Act) 《联邦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》和 the Fair Packaging and Labeling Act《完好包装和标记法》;
另外,The Nutrition Labeling and Education Act (NLEA),《营养成分标签和教育法》(NLEA)是对《联邦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》的修订,要求绝大多数食品必须具有营养成分标签,并要求所张贴的食品标签必须含有营养素含量说明,以及一些健康信息以符合具体要求。
一. 根据FDA的标签法规,所有预包装食品包装须包含主展示面(the principal display panel or PDP) 和信息面 ( information panel), 信息面须在主展示面的右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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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 对于主展示面有必须标注哪些标签内容的强制性规定,以及相关的格式标准要求,包含字体字号,设计排版,背景图片等 ,还有哪些内容禁止标注等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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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主展示面的特征性声明为例简要说明: 主展示面和备用主展示面上一般包括特征性声明,或食品名称以及净含量声明或产品数量信息; 1. 什么是食品声明,必须张贴在什么地方? 特征性声明是指食品的名称,必须标注在正面的标签上,或主展示面 以及任何备用主展示面。21 美国联邦法规 101.3 2. 所标注的特征性声明是否必须醒目? 特征性声明上必须使用醒目的打印字体或字号,使用粗体加黑字体。 字号必须与正面标签面上最醒目的印刷内容合理相对,且必须是主展示面最 重要的特征之一。一般而言,特征性声明上的字体应至少是标签最大字体的 1/2. 21 美国联邦法规101.3(d) 3. 应将何种名称用于特征性声明? 法律或法规所规定的名称,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,可将食品的普 通名称或常见名称(如有)用作特征性声明。如果食品没有普通名称,应使 用适当的、不会造成误导的描述性名称。一般不考虑在特征性声明中使用品 牌名称,且品牌名称亦不应与特征性声明的字体一样醒目。21美国联邦法 规 101.3(b) & (d) 4. 特征性声明应标注在标签的何处? 将特征性声明标注在主展示面上,大体与包装底部平行。 21美国联邦法规101.3(d) 5. 什么时候允许在特征性声明上使用花哨的名称? 如果食品的特性显而易见,可使用常见的和公众理解的花哨名称。21 美国联邦法规101.3(b)(3) 10. 是否对标签插图有限制? 不要使用隐藏或削弱所要求标签的显著度和可见度的插图,或失实描述食品的插 图。21 美国联邦法规 1.21(a) (1), 21美国联邦法规101.3(a), 21美国联邦法规101.105(h) 11. 应将食品原产国标注在进口食品包装的何处? 食品原产国声明必须醒目。如果所标注的国内公司名称和地址只是负责产品销售, 则必须将食品原产国标注在紧靠公司名称和地址的地方,字体大小与标注公司名称和地址 的字体相当。(食品和药物管理局/美国海关与边防局 指南和海关条例19 美国联邦法规 134) 12. 是否允许标签使用外语? 如果标签上均使用了外语,那么所要求的所有标签上都必须同时用英语和外语标 注。21 美国联邦法规 101.15(c)(2) |
以营养成分标签为例简要说明:
一般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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